当前长丰县规模蛋鸡养殖者5个。为接受社会监督,加强质量安全监管,现将养殖者公示如下,对于在本地有养殖但不在此公示名单的,欢迎向省、市、县农业农村部门实名反映。
情况反映电话:0551-66677108

注:此公示在乡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机构、村委会公告栏、产地收购点等显著位置公开。养殖者类型包括企业、农民合作社、农户和个人(家庭农场按营业执照注册类型归类);如果在本地没有蛋鸡养殖的,在相应的位置填写“0”;养殖方式包括笼养、平养等;低风险等级的养殖者可不标示包保责任人。
长丰县农业农村局
2025年12月10日
*本文转载自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,电话:0371-63357633*